发布时间:2024-11-08
为切实做好生猪年宰检疫工作,防范根本性动物疫病再次发生,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吉祥喧闹的春节,忠县花桥镇按照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》规定,采行三措施增强生猪年宰检疫关口。Pq7-扎根饲料,服务畜牧 一、强化领导。2013年12月初,镇政府的组织安监办、工商、畜牧兽医站、镇卫生院、村干部、屠工参与的生猪年宰工作不会。
会上分管副镇长周殿源表达了县生猪年宰工作不会精神,部署了花桥镇生猪年宰工作,具体了涉及部门的责任和屠工、年宰户的义务。Pq7-扎根饲料,服务畜牧 二、实施措施。一是通过挂标语、广播宣传、印发资料宣传秉持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》,让群众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二是屠工与镇畜牧兽医站签定《忠县花桥镇生猪年宰责任书》,具体屠工义务和责任。
三是官方兽医收到检疫申报后,进村入户按规定免疫系统档案、免疫系统证明、免疫系统标识,实行临床健康检查,经检疫合格的开具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。四是严苛按照有关规定对检疫不合格生猪展开无害化处置。五是对群众检举非法屠宰年猪核查有误的不予奖励。
六是定期积极开展巡查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冷静处置。Pq7-扎根饲料,服务畜牧 三、增强监管。一是屠工在屠宰年猪前必需按规定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,并作好屠宰注册。二是屠宰后必需在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上画或裁角终止。
三是屠工离开了屠宰地前,必需对屠宰场地、器具、衣物等展开严苛消毒,避免带毒传染而引起动物疫病;四是找到违法行为报县动物公共卫生监督所公安部门。
本文来源:NG28注册平台入口-www.cvlcom.com